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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3-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4日上午,衡阳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交流座谈会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冉主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廖雪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及各县区院控告申诉检察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介绍了石鼓检察“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易爱民结合信访案件化解过程对工作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会上,耒阳市院、衡阳县院等多家基层院就本单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


    廖雪森同志代表市检察院向石鼓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关心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检察机关来说,县区院就是最基层单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重点也在基层院。他强调,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方法一是通过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二是重视矛盾的前期排查,探索新型矛盾化解机制;三是聚集案件办理中的矛盾成因,探索构建类案化解防范机制。三要善于运用“情理法融合”,不断优化检察信访工作质效一是“三张清单”要精准、精细、精深;二是多措并举落实好“三大需求”;三是用好“三项机制”,多方联动构建矛盾化解体系。四要学习推广“情理法融合”,助推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衡阳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置于党委信访工作大局之中,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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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3-11-15  作者: 


    11月14日上午,衡阳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交流座谈会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冉主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廖雪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及各县区院控告申诉检察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介绍了石鼓检察“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易爱民结合信访案件化解过程对工作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会上,耒阳市院、衡阳县院等多家基层院就本单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


    廖雪森同志代表市检察院向石鼓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关心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检察机关来说,县区院就是最基层单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重点也在基层院。他强调,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方法一是通过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二是重视矛盾的前期排查,探索新型矛盾化解机制;三是聚集案件办理中的矛盾成因,探索构建类案化解防范机制。三要善于运用“情理法融合”,不断优化检察信访工作质效一是“三张清单”要精准、精细、精深;二是多措并举落实好“三大需求”;三是用好“三项机制”,多方联动构建矛盾化解体系。四要学习推广“情理法融合”,助推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衡阳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置于党委信访工作大局之中,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