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在收到拖欠的劳动报酬后来到石鼓区检察院高兴地说“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笔拖了6年的劳动报酬恐怕要不回来了。通过这次诉讼,我真真切切感受到,检察机关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为我们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2017年10月,何某承包衡阳市石鼓区某河边风光带马路加宽项目,委托刘某自带挖机进行施工。刘某施工完毕后,何某只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刘某多次向何某追讨剩余劳动报酬36000元,何某一直以工程未结算等为由拖欠支付。直到2024年1月,刘某从媒体上了解到检察院可以帮助农民工讨薪,于是他来到石鼓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官经过审查了解到刘某从农村到市里务工,无固定经济收入,法律知识欠缺,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并协助刘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要求何某支付劳动报酬。在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下,经过法院调解,何某自愿分期向刘某支付劳动报酬。检察官将持续跟进调解协议的履行,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独立维权能力较弱,当他们权益受损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近日,刘某在收到拖欠的劳动报酬后来到石鼓区检察院高兴地说“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笔拖了6年的劳动报酬恐怕要不回来了。通过这次诉讼,我真真切切感受到,检察机关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为我们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2017年10月,何某承包衡阳市石鼓区某河边风光带马路加宽项目,委托刘某自带挖机进行施工。刘某施工完毕后,何某只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刘某多次向何某追讨剩余劳动报酬36000元,何某一直以工程未结算等为由拖欠支付。直到2024年1月,刘某从媒体上了解到检察院可以帮助农民工讨薪,于是他来到石鼓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官经过审查了解到刘某从农村到市里务工,无固定经济收入,法律知识欠缺,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并协助刘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要求何某支付劳动报酬。在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下,经过法院调解,何某自愿分期向刘某支付劳动报酬。检察官将持续跟进调解协议的履行,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独立维权能力较弱,当他们权益受损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