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检护民生】媒体连线:让法治温度直抵人心——石鼓检察以高质效履职书写民生答卷
    时间:2026-09-30  作者:郭佳、陈梦颖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9月29日《湖南法治报》03版



    “以前这条路坑坑洼洼,骑车经过总要提心吊胆,现在路面平整了,出门安心多了。”近日,家住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路的居民李大爷,看着修缮一新的道路,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句朴实的感慨,折射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带来的真切变化。

    近年来,该院聚焦群众出行安全、困境儿童救助、企业胜诉权益兑现等急难愁盼问题,以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执行监督等多元履职方式,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承诺,转化为可感可触的法治温度。




    守护“脚下安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条坑洼的马路,看似是城市管理的“小问题”,却是关乎群众日常出行的“大民生”。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地下通道,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今年4月,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走访中发现,辖区五一路、莲湖路、环城北路等多条城区道路路面坑洼破损,车辆通行颠簸,行人通行存在摔倒磕碰风险,潜藏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但问题迟迟未能得到系统解决。

    该院随即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整改方案,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案件情况。同年6月,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市政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抓紧开展道路隐患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申报维护经费,推进项目招投标,委托专业机构承担道路养护作业。截至7月,相关职能部门累计开展道路隐患排查20余次,梳理登记道路破损问题46处,对10余处风险突出点位实施沥青临时修补,缓解通行难题。同年9月,石鼓区2026年度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成功立项,将投入公共资金对破损道路进行全面维护。

    从“坑洼路”到“安心路”,变化的不仅是路面,更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系统治理的履职担当。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跟进监督,推动建立道路巡查养护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以公益诉讼实效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点亮“成长之路”

    在衡阳市石鼓区启航儿童康复中心,10岁的小浩(化名)拉着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的手,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谁能想到,这个曾经无基本自理能力的极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如今不仅生活自理能力显著提升,还能与外界产生互动。笑容背后,是一场跨越多个部门的爱心接力。

    小浩系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提前介入时发现,小浩系极重度智力残疾农村户籍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接受系统治疗与康复训练,虽已满9岁但无基本自理能力。


    检察官为小浩申请司法救助金保障学习生活,同时联动专业团队量身打造心理治疗课程,以及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定期和监护人沟通掌握情况。


    经检察机关研判认为,小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因小浩母亲资金管理能力较弱,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浩的生活困境,湖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残联、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衔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干预+家庭能力重塑”多元帮扶模式:残联为小浩加急办理残疾人证,使其每月获得20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为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款1万元,纳入免费康复序列,制定康复、托养全周期保障方案;检察机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涉案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向小浩发放贫困生活补助2000元,启动“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情感陪伴与心理疏导,为其父母提供家庭手工工作;民政部门为小浩发放临时救助,并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石鼓区社区矫正中心协调人社部门,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激活家庭“造血”能力。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湖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对小浩进行救助回访,了解到小浩进入专业康复中心开展系统训练,生活自理、对外交流能力明显提升;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筹措资金解决住房问题,一边务工一边从事家庭手工,彻底摆脱零收入困境。

    以此案为契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与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办案过程中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帮扶力度。一个孩子的笑容,映照的是司法救助从“输血”到“造血”的深层转变。



    兑现“真金白银”

    “感谢检察院的有力监督,让司法执行更有力度,企业发展更有底气!”2025年11月,湖北某建设公司负责人专程乘坐一早的高铁赶赴衡阳,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信中朴实的字句、锦旗鲜红的底色,饱含着企业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破解执行难题的诚挚谢意。

    湖北某企业负责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这封感谢信背后,是一起历时近一年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24年7月,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向湖北某建设公司支付本金18.9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执行环节存在堵点,企业胜诉权益未能及时实现。2025年7月,迟迟未收到执行款的湖北某建设公司向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迅速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全面梳理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经调查发现,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查控财产、恢复执行等不规范情形,这些程序疏漏致使企业合法权益面临落空风险。聚焦问题症结,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9月依法向石鼓区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围绕“恢复执行、专项评查、强化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监督意见,要求法院及时纠正违法情形,切实规范执行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石鼓区人民法院立即恢复案件执行。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督促下,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开展跨省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亲属主动代为履行剩余执行款15万余元。至此,这起久拖未决的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判决必须兑换为‘真金白银’,司法权威和群众信任才能真正树立。”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海燕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通过精准监督助力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在法治护航下行稳致远。



    从公益诉讼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到多元救助照亮重残儿童前行路,再到精准监督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护民生”的深刻内涵。该院代理检察长鲁胜表示,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书写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民生答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暂无评论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动态

    【检护民生】媒体连线:让法治温度直抵人心——石鼓检察以高质效履职书写民生答卷

    时间:2026-09-30  作者:郭佳、陈梦颖 

    ∆2026年9月29日《湖南法治报》03版



    “以前这条路坑坑洼洼,骑车经过总要提心吊胆,现在路面平整了,出门安心多了。”近日,家住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路的居民李大爷,看着修缮一新的道路,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句朴实的感慨,折射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带来的真切变化。

    近年来,该院聚焦群众出行安全、困境儿童救助、企业胜诉权益兑现等急难愁盼问题,以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执行监督等多元履职方式,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承诺,转化为可感可触的法治温度。




    守护“脚下安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条坑洼的马路,看似是城市管理的“小问题”,却是关乎群众日常出行的“大民生”。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地下通道,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今年4月,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走访中发现,辖区五一路、莲湖路、环城北路等多条城区道路路面坑洼破损,车辆通行颠簸,行人通行存在摔倒磕碰风险,潜藏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但问题迟迟未能得到系统解决。

    该院随即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整改方案,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案件情况。同年6月,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市政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抓紧开展道路隐患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申报维护经费,推进项目招投标,委托专业机构承担道路养护作业。截至7月,相关职能部门累计开展道路隐患排查20余次,梳理登记道路破损问题46处,对10余处风险突出点位实施沥青临时修补,缓解通行难题。同年9月,石鼓区2026年度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成功立项,将投入公共资金对破损道路进行全面维护。

    从“坑洼路”到“安心路”,变化的不仅是路面,更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系统治理的履职担当。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跟进监督,推动建立道路巡查养护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以公益诉讼实效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点亮“成长之路”

    在衡阳市石鼓区启航儿童康复中心,10岁的小浩(化名)拉着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的手,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谁能想到,这个曾经无基本自理能力的极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如今不仅生活自理能力显著提升,还能与外界产生互动。笑容背后,是一场跨越多个部门的爱心接力。

    小浩系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提前介入时发现,小浩系极重度智力残疾农村户籍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接受系统治疗与康复训练,虽已满9岁但无基本自理能力。


    检察官为小浩申请司法救助金保障学习生活,同时联动专业团队量身打造心理治疗课程,以及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定期和监护人沟通掌握情况。


    经检察机关研判认为,小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因小浩母亲资金管理能力较弱,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浩的生活困境,湖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残联、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衔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干预+家庭能力重塑”多元帮扶模式:残联为小浩加急办理残疾人证,使其每月获得20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为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款1万元,纳入免费康复序列,制定康复、托养全周期保障方案;检察机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涉案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向小浩发放贫困生活补助2000元,启动“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情感陪伴与心理疏导,为其父母提供家庭手工工作;民政部门为小浩发放临时救助,并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石鼓区社区矫正中心协调人社部门,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激活家庭“造血”能力。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湖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对小浩进行救助回访,了解到小浩进入专业康复中心开展系统训练,生活自理、对外交流能力明显提升;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筹措资金解决住房问题,一边务工一边从事家庭手工,彻底摆脱零收入困境。

    以此案为契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与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办案过程中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帮扶力度。一个孩子的笑容,映照的是司法救助从“输血”到“造血”的深层转变。



    兑现“真金白银”

    “感谢检察院的有力监督,让司法执行更有力度,企业发展更有底气!”2025年11月,湖北某建设公司负责人专程乘坐一早的高铁赶赴衡阳,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信中朴实的字句、锦旗鲜红的底色,饱含着企业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破解执行难题的诚挚谢意。

    湖北某企业负责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这封感谢信背后,是一起历时近一年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24年7月,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向湖北某建设公司支付本金18.9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执行环节存在堵点,企业胜诉权益未能及时实现。2025年7月,迟迟未收到执行款的湖北某建设公司向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迅速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全面梳理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经调查发现,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查控财产、恢复执行等不规范情形,这些程序疏漏致使企业合法权益面临落空风险。聚焦问题症结,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9月依法向石鼓区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围绕“恢复执行、专项评查、强化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监督意见,要求法院及时纠正违法情形,切实规范执行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石鼓区人民法院立即恢复案件执行。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督促下,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开展跨省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亲属主动代为履行剩余执行款15万余元。至此,这起久拖未决的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判决必须兑换为‘真金白银’,司法权威和群众信任才能真正树立。”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海燕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通过精准监督助力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在法治护航下行稳致远。



    从公益诉讼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到多元救助照亮重残儿童前行路,再到精准监督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护民生”的深刻内涵。该院代理检察长鲁胜表示,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书写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民生答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