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拟对梁承平危险驾驶案进行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08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请于2024年4月23日12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参加听证会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
四、联系方式
0734-8299893
特此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2日
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拟对梁承平危险驾驶案进行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08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请于2024年4月23日12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参加听证会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
四、联系方式
0734-8299893
特此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