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蒋春梅等的任免通知》(石常发〔2025〕10号),经2025年3月19日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蒋春梅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康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振兴的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琼的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