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案子是人办的,人心是秤”——走近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鲁胜
    时间:2026-09-10  作者:郭佳  新闻来源:湖南法治报 【字号: | |



    △2026年9月10日 《湖南法治报》 头版


    处暑节气后,记者走进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在3楼走廊靠东侧尽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半掩着,里面传来翻卷宗的沙沙声。推门进去,鲁胜正俯身在一张铺满材料的办公桌前,手中的笔在一份证据复印件上划出一道细线。


     窗外的蝉鸣聒噪,他却浑然未觉。见记者进来,他抬头笑了笑,这个34岁的年轻人,刚刚获得“第二届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全国标兵”称号,他身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沉静。那种沉静,是一张张卷宗、一份份审查报告、一次次与当事人的面对面,慢慢磨出来的定力。



    ▲鲁胜(左)与干警研讨分析案件



    那一份被忽略的“附条件”


    行政检察往往是“案中案”,卷宗摞起来比人高,但问题的症结,有时候就藏在几行不起眼的小字里。鲁胜的定力,首先体现在这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洞察力上。

      2020年初,他接手了王某香房屋登记纠纷监督案。这是一场家庭遗产之争的延续——继母王某香与继女谭某华姐妹之间,因老宅归属纷争数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当事人已经精疲力竭。原审法院维持了产权转移登记,认定单方申请符合规定。

      乍看之下,判决站得住脚:有人民调解协议,有公证书,有申请材料。但鲁胜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各方前前后后签了3次协议?2003年的、2009年的、2010年的,中间还声明作废过一份。他决定把3份协议摊开在桌面上,一字一句地对着看。

      3天之后,他锁定了关键疑点。2010年的调解协议虽然写明老屋归谭某华姐妹,但在第二个条款明确了附加条件——必须等另一处新宅基地兑现给谭某期之后,老屋的分配才算最终落地。而这一“兑现”还没有完成。更令人不安的是,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公证书和居委会证明,竟将这一附加条件的内容“过滤”掉了。

      换句话说,登记机关拿到的材料,是删减了关键条款的版本。

      “这不是简单的材料瑕疵。”鲁胜放下笔向检察官说,“这是用不完整的事实去申请一个终局性的物权变动。”他随即对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厘清了一个关键法理:继承发生之后,各共有人之间形成的是共同共有关系,要转让或分割,必须共同申请。继承的单方申请例外,只适用于原权利人无法到场的情形。本案中,谭某华姐妹的单方申请,不符合继承例外,也不符合其他法定情形。更遑论,调解协议本身并不能像法院判决那样直接成为物权转移的依据。

      抗诉意见形成的那一刻,鲁胜没有急着落笔。他又花了整整半个月时间,补充调取了居委会原始调解记录,向登记机关、公证处以及双方当事人当面核实协议签订、履行及公证情况。正是这些扎扎实实的复核,夯实了抗诉书的事实认定。

      在再审法庭上,法官查明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再审判决采纳了抗诉意见,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撤销登记的结果。2023年4月,这份抗诉书获评全国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15.7米外的“安全感”


    如果说王某香案体现的是法律判断的精微,那么易某力案考验的则是检察官在法理情交织的模糊地带,如何不止步于“程序正确”,去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生存安全感。

      2023年初冬,鲁胜接手易某力监督案时,案卷里的判决逻辑是清晰甚至严密的: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易某力的房屋不在公路项目征收红线内,也不在红线外7米的代征范围内,距离公路边线最近有15.7米,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省道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5米的规定,因此,政府没有法定职责对他进行补偿安置。

      从法条到判决,环环相扣。如果只做“法律条文—案件事实”的机械对照,就可以结案了。鲁胜盯着卷宗里那张现场照片出神:一条高出地面近5米的新修省道,从一片旧农房旁切过,易某力的房子就蜷在道路下方。“如果我住在那儿,我踏实吗?”鲁胜把这个疑问带进了实地调查。

      2024年初春,鲁胜和同事来到易某力家,易某力站在自家门口,指着高出宅基地地面5米、与房屋屋檐齐平的路面说:“车子一过,感觉窗户都在抖动。”又带鲁胜去看了屋后墙壁,满是公路护坡上冲下来的泥土印迹,墙边落了不少小碎石。“5年了,我每天都睡不安稳,担心房子安全问题!”老人说的每个字都像那些石子硌在在场人的心上。

      走访调查结束,鲁胜没有简单出具“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意见了事,他查阅了大量关于公路噪声防治、边坡治理的技术规范,又多次与交通部门沟通。他发现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要不要征收”,而在于“道路主体工程结束后的遗留问题,谁来管、怎么管”。这条路通车后,收尾工程对沿线村民生活的次生影响,确实存在监管上的模糊地带。

      “法律没有赋予政府代征红线外房屋的职责,但法律同样要求,因公路建设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鲁胜没有纠缠于“是否该补偿”这个死结上,而是引导各方把焦点转移到“是否该治理”这个新共识上。

      方案成熟后,鲁胜将相关线索移交辖区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主管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在易某力房屋附近路段强化防护栏设置、加固边坡防护网,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当天,易某力在息诉罢访协议上签了字。他握着鲁胜的手说:“我不折腾了。政府愿意把我这屋基下面的土护住,把路边的护栏加固好,我心里就踏实了。”

      检察官多往前走一步,这大概就是鲁胜说的“把案子办踏实”的另一种注脚——不止于“案结”,更要“事了”。


    不“躺赢”的成长密码


    从检7年,鲁胜的履历上堆满了奖项: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法治人才库成员、全省检察信息人才库、优秀共产党员、三次嘉奖……他的办公室最显眼是书柜里按年份码得整整齐齐的办案笔记——每一本的扉页上都写着同一句话:“案子是人办的,人心是秤。”

      2024年3月到5月,他被抽调参加十二届省委第十巡视组第六轮巡视;接着又应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借调,赴北京参与专项办案。鲁胜把自己关在借调单位的办公室,两个月整理了20余件疑难案件的审查报告。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一起征收补偿行政处理案中,他用表格逐条对比了几份补偿协议、处理决定书之间关于房屋面积和种类的表述差异,并在主办检察官指导下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对房屋历史情况和面积进行比对,最终确认协议存在重复补偿。最高检的同事评价他:“鲁胜写报告,像做手术,一刀一刀切得很干净。”

      鲁胜喜欢和年轻干警谈心,常常说的一句话是:“行政检察没有‘躺赢’的案子。你如果只看法条和终审判决,那永远都只是‘案件的过客’。你得把自己放进‘角色’里去——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不会觉得委屈?”正是这种“代入感”,让他笔下那些审查终结报告不像是公文,更像是一篇篇带着思考温度的法治叙事。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鲁胜捧回了“业务能手”称号,可在他心里始终是遗憾。2025年6月,他在第二届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以全省第2名的成绩夺得“全省业务标兵”。2025年8月至12月,他加入省检察院组织的行政生效裁判攻坚行动案件专项评查小组,赴株洲、邵阳、永州等地审查案卷,短时间内啃下大量卷宗,既磨了实战功夫,也为专项工作发现了一批监督线索。被纳入备战全国竞赛的选拔名单时,他刚调任基层院不久,担任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院内事务千头万绪,只能见缝插针复习。半年时间,他出差16次,系统学习了500余万字的电子资料,通读10本专业书籍,制作40份文书材料;14次全真模拟考试,他次次准时交卷,考后全程复盘、查漏补缺。作为参加过全国竞赛的前辈,他还主动给首次参赛的选手介绍经验、分享资料,协助领队做好队友的心理疏导和素能提升。从首届的“能手”到第二届的“标兵”,他用3年的坚持完成了自我突破,也为湖南行政检察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

      记者的采访结束时,鲁胜把手中的案卷合拢放好,抬眼望向窗外的桂花树,缓缓说:“我只想把每一个案子办踏实。老百姓来一趟检察院不容易,我们不能让他们空着手走。”他的话朴素得不像“标杆”,却让人听得见分量,也看得见方向。未来,他将引领全院全体干警,把“为民”二字扎进日常工作,让司法的温度暖在群众的心头。


    当前位置: 首页>>图片新闻

    “案子是人办的,人心是秤”——走近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鲁胜

    时间:2026-09-10  作者:郭佳 



    △2026年9月10日 《湖南法治报》 头版


    处暑节气后,记者走进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在3楼走廊靠东侧尽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半掩着,里面传来翻卷宗的沙沙声。推门进去,鲁胜正俯身在一张铺满材料的办公桌前,手中的笔在一份证据复印件上划出一道细线。


     窗外的蝉鸣聒噪,他却浑然未觉。见记者进来,他抬头笑了笑,这个34岁的年轻人,刚刚获得“第二届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全国标兵”称号,他身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沉静。那种沉静,是一张张卷宗、一份份审查报告、一次次与当事人的面对面,慢慢磨出来的定力。



    ▲鲁胜(左)与干警研讨分析案件



    那一份被忽略的“附条件”


    行政检察往往是“案中案”,卷宗摞起来比人高,但问题的症结,有时候就藏在几行不起眼的小字里。鲁胜的定力,首先体现在这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洞察力上。

      2020年初,他接手了王某香房屋登记纠纷监督案。这是一场家庭遗产之争的延续——继母王某香与继女谭某华姐妹之间,因老宅归属纷争数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当事人已经精疲力竭。原审法院维持了产权转移登记,认定单方申请符合规定。

      乍看之下,判决站得住脚:有人民调解协议,有公证书,有申请材料。但鲁胜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各方前前后后签了3次协议?2003年的、2009年的、2010年的,中间还声明作废过一份。他决定把3份协议摊开在桌面上,一字一句地对着看。

      3天之后,他锁定了关键疑点。2010年的调解协议虽然写明老屋归谭某华姐妹,但在第二个条款明确了附加条件——必须等另一处新宅基地兑现给谭某期之后,老屋的分配才算最终落地。而这一“兑现”还没有完成。更令人不安的是,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公证书和居委会证明,竟将这一附加条件的内容“过滤”掉了。

      换句话说,登记机关拿到的材料,是删减了关键条款的版本。

      “这不是简单的材料瑕疵。”鲁胜放下笔向检察官说,“这是用不完整的事实去申请一个终局性的物权变动。”他随即对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厘清了一个关键法理:继承发生之后,各共有人之间形成的是共同共有关系,要转让或分割,必须共同申请。继承的单方申请例外,只适用于原权利人无法到场的情形。本案中,谭某华姐妹的单方申请,不符合继承例外,也不符合其他法定情形。更遑论,调解协议本身并不能像法院判决那样直接成为物权转移的依据。

      抗诉意见形成的那一刻,鲁胜没有急着落笔。他又花了整整半个月时间,补充调取了居委会原始调解记录,向登记机关、公证处以及双方当事人当面核实协议签订、履行及公证情况。正是这些扎扎实实的复核,夯实了抗诉书的事实认定。

      在再审法庭上,法官查明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再审判决采纳了抗诉意见,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撤销登记的结果。2023年4月,这份抗诉书获评全国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15.7米外的“安全感”


    如果说王某香案体现的是法律判断的精微,那么易某力案考验的则是检察官在法理情交织的模糊地带,如何不止步于“程序正确”,去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生存安全感。

      2023年初冬,鲁胜接手易某力监督案时,案卷里的判决逻辑是清晰甚至严密的: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易某力的房屋不在公路项目征收红线内,也不在红线外7米的代征范围内,距离公路边线最近有15.7米,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省道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5米的规定,因此,政府没有法定职责对他进行补偿安置。

      从法条到判决,环环相扣。如果只做“法律条文—案件事实”的机械对照,就可以结案了。鲁胜盯着卷宗里那张现场照片出神:一条高出地面近5米的新修省道,从一片旧农房旁切过,易某力的房子就蜷在道路下方。“如果我住在那儿,我踏实吗?”鲁胜把这个疑问带进了实地调查。

      2024年初春,鲁胜和同事来到易某力家,易某力站在自家门口,指着高出宅基地地面5米、与房屋屋檐齐平的路面说:“车子一过,感觉窗户都在抖动。”又带鲁胜去看了屋后墙壁,满是公路护坡上冲下来的泥土印迹,墙边落了不少小碎石。“5年了,我每天都睡不安稳,担心房子安全问题!”老人说的每个字都像那些石子硌在在场人的心上。

      走访调查结束,鲁胜没有简单出具“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意见了事,他查阅了大量关于公路噪声防治、边坡治理的技术规范,又多次与交通部门沟通。他发现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要不要征收”,而在于“道路主体工程结束后的遗留问题,谁来管、怎么管”。这条路通车后,收尾工程对沿线村民生活的次生影响,确实存在监管上的模糊地带。

      “法律没有赋予政府代征红线外房屋的职责,但法律同样要求,因公路建设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鲁胜没有纠缠于“是否该补偿”这个死结上,而是引导各方把焦点转移到“是否该治理”这个新共识上。

      方案成熟后,鲁胜将相关线索移交辖区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主管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在易某力房屋附近路段强化防护栏设置、加固边坡防护网,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当天,易某力在息诉罢访协议上签了字。他握着鲁胜的手说:“我不折腾了。政府愿意把我这屋基下面的土护住,把路边的护栏加固好,我心里就踏实了。”

      检察官多往前走一步,这大概就是鲁胜说的“把案子办踏实”的另一种注脚——不止于“案结”,更要“事了”。


    不“躺赢”的成长密码


    从检7年,鲁胜的履历上堆满了奖项: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法治人才库成员、全省检察信息人才库、优秀共产党员、三次嘉奖……他的办公室最显眼是书柜里按年份码得整整齐齐的办案笔记——每一本的扉页上都写着同一句话:“案子是人办的,人心是秤。”

      2024年3月到5月,他被抽调参加十二届省委第十巡视组第六轮巡视;接着又应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借调,赴北京参与专项办案。鲁胜把自己关在借调单位的办公室,两个月整理了20余件疑难案件的审查报告。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一起征收补偿行政处理案中,他用表格逐条对比了几份补偿协议、处理决定书之间关于房屋面积和种类的表述差异,并在主办检察官指导下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对房屋历史情况和面积进行比对,最终确认协议存在重复补偿。最高检的同事评价他:“鲁胜写报告,像做手术,一刀一刀切得很干净。”

      鲁胜喜欢和年轻干警谈心,常常说的一句话是:“行政检察没有‘躺赢’的案子。你如果只看法条和终审判决,那永远都只是‘案件的过客’。你得把自己放进‘角色’里去——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不会觉得委屈?”正是这种“代入感”,让他笔下那些审查终结报告不像是公文,更像是一篇篇带着思考温度的法治叙事。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鲁胜捧回了“业务能手”称号,可在他心里始终是遗憾。2025年6月,他在第二届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以全省第2名的成绩夺得“全省业务标兵”。2025年8月至12月,他加入省检察院组织的行政生效裁判攻坚行动案件专项评查小组,赴株洲、邵阳、永州等地审查案卷,短时间内啃下大量卷宗,既磨了实战功夫,也为专项工作发现了一批监督线索。被纳入备战全国竞赛的选拔名单时,他刚调任基层院不久,担任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院内事务千头万绪,只能见缝插针复习。半年时间,他出差16次,系统学习了500余万字的电子资料,通读10本专业书籍,制作40份文书材料;14次全真模拟考试,他次次准时交卷,考后全程复盘、查漏补缺。作为参加过全国竞赛的前辈,他还主动给首次参赛的选手介绍经验、分享资料,协助领队做好队友的心理疏导和素能提升。从首届的“能手”到第二届的“标兵”,他用3年的坚持完成了自我突破,也为湖南行政检察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

      记者的采访结束时,鲁胜把手中的案卷合拢放好,抬眼望向窗外的桂花树,缓缓说:“我只想把每一个案子办踏实。老百姓来一趟检察院不容易,我们不能让他们空着手走。”他的话朴素得不像“标杆”,却让人听得见分量,也看得见方向。未来,他将引领全院全体干警,把“为民”二字扎进日常工作,让司法的温度暖在群众的心头。